# 帝国国教

# 维-都维斯帝国国教

683年厄斯本二世Eosbryn II以历年的国祭仪式(已经是帝国的国家祭祀)作为基础上创立了现行的帝国国教。

维-都维斯帝国国教并不是一个全新的宗教,它承接索兰王国的国王直领地对戈法尔Gafael的信仰。祭祀活动保留了大部分仪式和惯例。包括历法,祭祀日,斋戒期还有沿用至今的祭司阶级制度。

但是另一方面帝国国教又是一个全新的宗教,排除对索兰王国时期的格式和行文的变更,原来的主体段落里,戈法尔被帝国皇帝的头衔所替代,而戈法尔神——变成了戈法尔天父,并出现在第一赞美诗中(皇帝在第一赞美诗的结尾部分出现)。

厄斯本二世在帝国的首次祭祀中至少向两位,献上了牲祭——一位天父戈法尔,另一位是帝国的第一位皇帝阿克西翁·厄斯本Aksiyon Eosbryn。 ——《对共同经验的详考 第三卷》纳塔得誊抄版第五十七页

# 帝国国祭

帝国国祭通常在位于尼斯nyth的维瑟特罗神庙llwch setlo神庙的前方大广场举行,日期由大祭司长决定,但需在每年春季或秋季举办。

法律规定,神法赋诵司组织祭司团主持(包括三位大祭司,一位历法祭司,十名司铎和三十名颂咏司铎),皇帝必须出席(作为第一祭司),平民代表三十人,贵族代表三十人,骑士代表三十人,地方代表三十人出席。

国祭分为歌——对话天地万物,颂——赞美父戈法尔和历代皇帝,祷告和牲祭四个环节。后逐步简化国祭的仪式,到了822年,歌被融入颂,不再作为单独的环节存在,同时精简赞美祷告戈法尔神的篇章,并加之更多有关帝国生活方式的内容。

近数十年国祭基本在每年的帝国公共会议前择期举办。 ——《对共同经验的详考 第三卷》纳塔得誊抄版第六十三页

# 戈法尔的渊源

从维-都维斯帝国国教的经典《佩弗利尔》我们能找到戈法尔创天造地的神史。

安索大陆上遍布数个信仰戈法尔的地区,佩弗利尔经记录的显著区别于其他赞颂的是它具有非常详细的创世序列和阶级和义务的规定。而这在民间版本(过去不是,但现在是了)中是罕有的。

从对索兰王国历来国祭的卷宗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现在帝国国教对戈法尔信仰的创新程度。作为流传极广的故事,可比照的地方比起某些信仰来说是相当充足的。即使在全新的创世神话中我们也能看到蛛丝马迹。

在罗多普斯山麓的一些地区,戈法尔是一名著名的牧羊人,所有神都向他购买羊毛。虽然现在这些地方现在并不是畜牧业集中的地方。离罗多普斯山北麓大约130千维克列,芬克人那里,还有安索平原近海处的丘陵地也有近似的版本。

故事中牧羊的不只是戈法尔一人,但戈法尔是其中最会牧羊的,有些故事里(见《罗布提加的叙事诗》中)他的羊产出的羊毛胜过所有其他的牧羊人,因此获得了最丰美草场上管理羊群的权力。

这些牧羊人中,有些人是戈法尔的竞争者,有些人传授戈法尔知识。他们有些是女人有些是男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其他的牧羊人都心灰意冷不再牧羊了,大多数版本都记载,戈法尔最后和一群人一起牧羊。可以说这些故事是都是关于最会牧羊的人的故事,只不过把戈法尔当做主要角色进行描写。这些最后和他一起牧羊的人,几乎都是女性(或者说,被提及的都用的是阴性词)。

戈法尔和她们的关系中,这些女人都是戈法尔的姐姐或者是长辈。如果站在故事的叙述者的角度上也许很好理解,因为最会牧羊的人也应该是经验最少的,这样才能衬托出他的天才之处。我们可以猜想戈法尔所在的部族在公平的竞争中(仅限于故事描述)取得了草场的放牧权。

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戈法尔并不一定是一个孤立的故事,事实上和他打交道的那些神,也在其他故事中会出现。而且在这些故事中,如果这些故事涉及到戈法尔,他往往也是神,因为叙述上太没有明显的等级关系。比如戈法尔向购买阿里莫斯神Anemos购买铃铛。

我们可以看到,帝国国教版本的“牧羊”权力实际上属于圣女(““第一牧羊人”,而在阿钦兰王国的版本中,第一个圣女只是一个牧羊的人而已),戈法尔则是教义中的唯一被赋予神的称号的存在。 ——《对共同经验的详考 第三卷》纳塔得誊抄版第一百三十八页

# 匹底斯

戈法尔是最出色的牧羊人,但是最出色的牧羊人这个意义同样被给予了其他名字。

这不奇怪,发音和书写的演变能给出很好的解释。另外,我收集到许多不同的版本,相似的地方——行文,格式,故事节奏——说明这些故事会有一个非常统一的源头。但是真正的源头的版本一直是一个问题。 我手上一些被魔力给很好防腐的苇草本,其中有戈法尔的故事。同样的是,该故事也出现在另一本苇草书中,而且根据上下文(包括互相比对两本书中其他的故事),可以视为是誊抄用两种语言,在另外一本中,他叫匹底斯Pigis。

我会假设匹底斯是个更加古老的版本,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匹底斯的故事所在的苇草本,全文都是古老的艾利达语书写的,而是称呼最厉害牧羊人为戈法尔的一本是用索尔语写的,索尔语是安索平原上曾经出现的语言。如果这位誊抄员熟练掌握索尔语和艾利达语,那么可以说明,这个故事比这个人更加古老。 还有其他的牧羊人,但是在我手中的资料里,匹底斯是最优秀的也是最古老的牧羊人。

另外匹底斯这个名字出现在其他故事中,在那里他不是牧羊人,没有一个职位适合描述他所作的事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因为天空漆黑一片,所以匹底斯将水中的光变成天空上的星。 ——《对共同经验的详考 第三卷》纳塔得誊抄版第一百三十八页

# 颂诗的创世篇

下面是维-都维斯帝国神枢院于706年颁布的颂诗创世篇章简化后的的主体部分,用于下级教会,商团,家庭的日常拜祭活动。

在一切之前,是一片混沌。父浮在混沌之上,划出了一个蛋形状的球,这个球就是世界。

好的东西向上飘,就成了光和天;坏的东西向下降,就成了暗和地。父见世界不似混沌,一片秩序,就让时间流转,创造生物。

第一天,父创造了花草树木;第二天,父创造了飞禽走兽;第三天,父照着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

第四天,父规定了秩序,这样天空有大地可乘,大地有天空可辨,洞穴深谷因光可见,岩草木兽因暗可争,花朵见之而喜,让飞鸟向大家传递喜讯。父规定了所有,却唯独没有给最像自己的人规定。

第五天,没有秩序的人走遍了每一片土地,让所有的事物都没法按照秩序运转,火和兽与人对峙,让风和鸟与父诉苦。父闻言后天地色变,雷霆让尘土多了一分,让人少了一分,父让剩余的人不得闭眼,直到尘埃落定。

第六天,直到傍晚,人仍困于惊骇。父现身告诉人:让灵巧的制作工具,严谨的丈量土地,勤劳的耕种灌溉,雄辩的分析事理,公正的审断争议。

第七天,直到夜晚,人仍彼此争论不休。父见光无法应时而来,只好指派自己的儿子去做神君,人们视神君为自己的君主,他们国家的皇帝。因为他知道什么是好的。

父见光又再次回归了大地,便去往风和鸟也寻找不得的地方。

神君是帝国皇帝,值得一提的是,按照颂诗以及神枢院颁布法律:所有的皇帝故去时,不能以任何方式干预政治生活(比如以颁布的法令),这与戈法尔放手世界同出一撤。以前皇帝的名义去试图让一些陈述具有法律效益,通常被视为无效的。

这并不意味着过去的东西无法影响当权的权首们,而是这些留下的证据,文本(甚至包括口头宣称)不再凭借之前皇帝的对它们的肯定,而是凭借它自己生效。理论上所有公民都能凭借以往的事例为各种行为做辩护,只要蕴含的逻辑能被大家承认。

过往的法令要被那些首脑们再次承认才有意义,虽然这个原则在帝国上层的政治实践中没有被当成仪式一般严格去履行(毕竟,如果每一句话都需要陈述理由并获得其他人正式的承认,那么一切事务都将无法推进),但是在各种“例外”当中可以很容易见到这个原则是否在发挥作用,诉讼活动很可能涉及对既有法律的评判,诉讼活动便是惯例的一个可能的例外项。我们可以寻找一些证据,关于,例如,申诉是否被合规受理,当庭是否允许申诉者进行申辩,裁判官和评议员对辩护行为的判断是否给出合理的理由。有无对判决的集体表决。该诉讼是否被保证一定程度的公开。

皇帝对帝国内的一切有最终审判权,但皇帝无法无视帝国政治机器的回应。 ——《对共同经验的详考 第三卷》纳塔得誊抄版第两百七十五页

# 祭司集团的职责

帝国祭司集团是被称为神枢院的机构统领,神枢院的权首是大祭司长,地位承接索兰王国的第一祭司。索兰王国的祭司团体基本由神枢院神法赋诵司承接。

由一名大祭司作为神法赋诵司的权首向大祭司长负责,他统领神枢院神法赋诵司保证祭司团体能够完成国家祭祀,占卜,神庙看护,宗族祭祀,贵族婚姻还有其他仪式。

大祭司长的职责来自于他的职能,他统领神枢院来完成历法,参与立法,阐释帝国法律,监督司法和提供行政指导。可以说大祭司长对国家法律(皇帝的法令要通过神枢院等机构的商议程序)的立法和司法都具有极高的裁判权。国家法律要经过大祭司们的包含对法律内容陈述和肯定的正式格式的祝福仪式后才能生效。这样法令讨论才能作为神法被确定下来。直到出现无法回避的争议,神法才会出现在全体大会的法议会议之上。

神枢院对法律的制定,修订,完善和解释涉及方方面面而不仅局限在祭祀程序,教义上。神枢院掌握了帝国的立法权。帝国的宗教机构设法淡化其宗教性质的权力,并以一种更普遍的方式回归政治生活。

神枢院关心神法更胜于对神与人的关系的解释。神法从天上运行的法变成地上法,保证法律神圣性的是皇帝,国家会议制度和政治组织,可以说,通过皇帝作为父之子的名义,神的权力被赋予给一整套帝国政治机构。(神君是父之子,神君治理大陆,再成为皇帝和帝国机构一同治理国家) ——《对共同经验的详考 第三卷》纳塔得誊抄版第两百八十页

# 国教的地位

国教的地位在帝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并不是以信仰的形式。

戈法尔虽然是神枢院颁布的所有正式文本中唯一出现的神,但是所有文本都避免涉及对戈法尔神本身的讨论,神枢院禁止把一切解释作为官方教义。

这些集中于立法,咨询和建议的档案是神枢院履行职责的重要参考,也是对神枢院主要职责的证明。宣扬神的威能是很重要的工作,不过它只是所有工作中的一项。厄斯本皇帝可能一开始就着手改造信仰,把神的权能变成皇室的力量。

历代皇帝的这项工作看来卓有成效,皇帝不仅仅安抚了那些索兰王国的觊觎宗教职位的贵族们(虽然国家宗教活动的性质变得不那么宗教了,但是宗教人员的权力位置没变,甚至反而更高),也得到了那些更重视世俗的人士的支持(帝国承认的掌握实际权力的神实质上是帝国的官员)。

国教不需要通过对宗教观点的党同伐异来获得纲领性的地位了。

此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帝国可以避免宗教立场和国家长久以来的治理模式相冲突。

索兰王国乃至维-都维斯帝国的军事征服都伴随着政治协商。这片大陆缺乏统一的政治体的时代,不缺乏成熟而且运转良好的独立城市,集体村庄,部落还有小型王国。最后,由一套政治模式改变了整个大陆的格局,现在帝国是有各个级别的独立公共议会(档案馆统计有85个地方性议会)的政治实体。

被吸纳的新的成员,被保留其大部分传统(除了军事组织),而后通过帝国官职体系吸引该政治体的统治阶层(地方贵族的成员可以通过财税官的职务获得更大的权力),慢慢将其政体向中央政体靠拢。

如果说宗教斗争是仅剩的最棘手的领域之一,那么对王国国教的改造可以说是对各种宗教之间的争议有着釜底抽薪的作用。当然如果没有其他有效的政治结构还有战争女神的眷顾,这些都将是没有根基的。 ——《对共同经验的详考 第三卷》纳塔得誊抄版第三百一十七页

# 异端和异教

帝国政治体系里没有这种说法,因为“帝国的宗教”以最普遍的方式(接纳其他宗教)而去宗教化了。 神枢院宗教事务部门的主要工作反而是去除各种试图影响帝国政治决策的宗教性指导,最大限度的减少宗教对帝国事务的影响。

即便不谈戈法尔信仰的诸多流派,各个地区的其他宗教和信仰,只要不进入帝国中央和地方的协商体系和公共集会(宗教人士会进入政治体系,他们地区影响力,文化和技能水平以及关系网络都能大大降低组织成本),那么都允许其继续存在。

有些地区信仰还出现了模仿帝国而试图改造自己宗教的“异端”,帝国虽然对这些运动和传统信仰保持同一的态度,传统信仰也不敢太过张扬的对它们进行异端审判,更别谈说敢郑重的视其他宗教为异教了。 ——《对共同经验的详考 第三卷》纳塔得誊抄版第三百一十九页

# 关于圣女

帝国的圣女由神枢院牧灵人这个机构管辖,国教文本里圣女的正式称呼是卡婷古岚Cardingwlân,或者叫卡岚。

卡岚在帝国国教下没有任何特殊地位,即便是她们是最胜任瘴气治理的人,或者是某种力量的代表。帝国国教没有把圣女单独进行详细解释于其对其他项目解释的态度是一致的,帝国内大大小小的共同体在对圣女的判断取决的其自身的传承和演变。就像在其他宗教事务上,一视同仁的“贬斥”这些观念,才符合帝国现行的利益,也符合唯一的神把唯一的权力交给了皇帝这个根本原则。

索兰王国在扩张期间,对瘴气探测,瘴气稳定,瘴气拔出等事务就地征召当地的卡岚来完成。并没有过多干涉各个地方对卡婷岚的管理。

卡岚的权利和义务和她作为卡岚的身份无关,至少在帝国直属行省和边境行省内是如此。她们和其他人一样只具有贵族,骑士,一般公民,或者非自由人的法律身份有关。一位公民的卡婷岚具有和其他公民的一样政治权利和义务。而在其他行省和地区,帝国中央对卡婷岚的态度无法充分渗入进去。

各个地方对于卡婷岚有千差万别的态度,因此是帝国官员,地方治理集团互相扔笔刀的常见领域。牧灵人在推进对卡婷古岚工作的同时,也借用其他帝国机构和民间团体的力量。 ——《对共同经验的详考 第三卷》纳塔得誊抄版第三百二十页

# 再谈戈法尔的信仰

鉴于帝国国教对宗教性的事物进行边缘化,帝国境内的各种戈法尔信仰被禁止与帝国国教产生任何瓜葛。 帝国国教没有教派(阿钦兰王国是个极大的例外)。

因此帝国境内的所有与戈法尔有一丁点关联的信仰和宗教都不能试图和帝国国教攀亲攀故。

类似国教教派这些词语不能拿来作为团体名称和对外交流用名。

因此很多原教派(许多是在索兰王国时期被默许的或者官方承认的)都被迫演变,合流转化或者转为地下。

改称为新的宗教是被官方允许的。

帝国国教禁止各个宗教之间的严重的冲突,损害公共利益和侵犯私利严重者将会被提起公诉。 ——《对共同经验的详考 第三卷》纳塔得誊抄版第三百三十三页